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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关于建立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晋经技术字〔2006〕88号
各市经委(经贸委),各有关高校、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山西省产学研工程领导组《关于启动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辅助高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晋经技术字[2005]37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晋教研[2006]1号)的精神,为切实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发挥校企双方技术人才的比较优势,为我省“十一五”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启动“山西省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工作,(以下简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目的
1、为我省高校和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技术、人才、信息交流提供平台;为学校和企业创新提供一个知识共享、技术互享的良好环境。
2、为研究生开展创新交流和创新实践提供场所,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教育水平,解决研究生培养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矛盾。
3、更好地发挥企业技术中心与高校两种技术资源,及各自在基础理论及实践应用方面的比较优势,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企业技术创新和研究生培养体系。
4、培养我省经济发展及产业技术升级所需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加快企业技术带头人的知识更新,为我省技术人才使用和培养体系提供支撑。
二、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1、结合企业实际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通过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建设,解决研究生专业教学与实际技术相脱节的矛盾,培养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他们提供创新项目研究、实践新想法的实践平台,有效发挥研究生自主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
2、探索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的新方法。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不仅是研究生创新研究的中心,也是探索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的新尝试。利用中心继续深入探索服务经济建设模式下研究生教育的规律,更新教育观念,创新发展思路;通过改革教学内容、培养方法及手段,营造研究生创新氛围,加强对研究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
3、创建产学研合作的新方式与科学育人的新机制。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要依托我省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工程技术研究和产业技术开发为主,所设立的人才培养项目和技术研发项目应来源于企业,要发挥高校人才和学科集中及企业应用技术、产业技术研发的优势,合作解决企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难点问题,通过人才培养在高校与企业间构建新的校企合作平台。
4、成为企业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重要窗口。我省企业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能够独立从事高层次技术开发及管理的人才极缺。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要着眼于服务企业人才培养需要,服务于企业技术创新需要,为企业培养所需要的高层次技术与管理人才。同时,企业中的高级技术人员,也可到高校的实验室、学位点上工作,共同开展技术研究。
5、为学科建设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在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要有一批从企业中选拔的具有丰富技术实践经验的高水平、高层次技术人员做为高校的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及我省产业技术的需要,从我省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选拔一批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聘请他们做为学校的研究生兼职导师,为我省高校的学科建设增添生机和活力。
三、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模式
“中心”由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经济委员会根据我省产业技术发展需要及我省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结合各高校自身的学科优势和特色进行联合认定,并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中心”由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与获国家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联合建设,向全省高校的研究生开放,“中心”在企业和高校同时挂牌,办公地点设在企业。2006年首批“中心”主要依托省经委第一批校企共同培育研究生工作确定的高校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四、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职能
根据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由高校选派已完成了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进入“中心”,在高校及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参加企业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及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并以企业实际技术难题技术创新项目为内容完成学位论文。
研究生进入“中心”期间,可以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中、短期培训、讲座;校企双方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双方可以以“中心”的名义共同申报国家、省(部)级研发课题或项目。
五、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管理
1、日常管理:
高校与企业共同选派人员组成“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工作目标制定、研究生选派和管理、导师确定、研究课题审定、经费筹措等日常工作的管理。
2、经费管理:
每年3月1日前,“中心”应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经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分别报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在确定当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时将对“中心”研究生的研发课题给予重点关注,优先安排与“中心”研究生培养相关的课题。山西省教育厅对新组建的“中心”所主要依托的学科给予一定的学科建设资金支持。
学校应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为“中心”申请国家、省、市的纵向科研项目资金,并选派优秀的研究生及研究课题进入“中心”学习工作。企业技术中心在确定每年的技术研发计划、上报技术创新项目时,应优先安排“中心”内研究生的研究课题,并投入一定的项目经费。
所有各方投入“中心”的经费由“中心”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管理。
3、导师管理:
企业导师主要从我省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技术带头人中选拔产生。每年3月1日前,“中心”管理委员会将拟聘为研究生导师的企业技术带头人名单经研究后报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省经委、省教育厅初审后委托与“中心”合作的高校对导师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导师由相应高校发放研究生导师聘任书。
进入“中心”的研究生全部采用双导师制,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上发挥同样作用。高校导师侧重于研究生的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和基础性研究指导,企业导师侧重于研究生的实际应用研究和实际操作能力培养,高校、企业导师共同负责进入“中心”的研究生指导、培养工作。
4、研究生管理
高校在选择进入“中心”培养的研究生及专业时应与企业技术中心及企业导师进行协商,要优先选择与企业发展方向及创新重点结合紧密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进入“中心”的研究生所选研究课题必须与企业实际结合,解决企业在应用研究、产业化创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生毕业论文必须来自于企业的实际技术研发项目,其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主要由企业导师负责指导并在“中心”完成。研究生毕业答辩及结论评语由高校、企业导师共同进行。研究生在“中心”的研究经历应在毕业鉴定中体现。
各高校和企业要把这项工作做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推进山西产业结构调整、优势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给予高度重视,研究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设备等方面的资助,并在人员配备、导师选配和项目安排方面给予倾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山西省经济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学位委员会 山西省产学研工程领导组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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